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名单
经过学院资格初审、专家评分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择优确定综合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二﹑材料复核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申请-考核”制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三、综合考核安排
1. 考核时间地点:2月27日16:00,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仁楼
7C306(15:30茶山校区同仁楼7D308报到)。
2.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
3. 考核人数比例:1:3
四、综合考核内容
每位考生综合考核约20分钟,包括英文自我介绍、PPT中文汇报和考官提问三部分。
1. 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
2. PPT中文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英语水平、科研经历、特长、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读博规划等(10分钟)。
3. 考官提问: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同一批次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检查)邮寄至学院。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监督保障机制
1.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 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能毕业或未获得硕士学位;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研究生管理部门和校、院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836,电子信箱:hlxyyjs@wmu.edu.cn;
学院纪委,电话:0577-86689941,电子信箱:4404383@qq.com。
护理学院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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