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作为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机构编码S000033001032),今根据《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 号)文件要求,拟于2023年12月16日面向全省开展健康照护师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计划
2023年12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安排
工种
等级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准考证下载时间
考试
日期
成绩公示时间
健康照护师
四级
2023/11/11
2023/11/30
2023/12/13
2023/12/16
2023/12/21
二、报名条件
申报健康照护师四级/中级工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三、认定方式
考试科目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理论考试采用机考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成绩皆达60分(含)者为合格。
四、报名时间
11月11日-11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详见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指南》。
六、认定费用
健康照护师四级/中级工认定收费标准:500元;补考:理论200元,实操300元。缴费方式见附件1。
认定对象报名通过审核后,我校将短信通知缴纳认定费;逾期未能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七、其他说明
1.为提升认定质量,同一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30人的,经报省技能中心同意后调整认定时间;如遇认定量较大等特殊情况,需分批、分天、延迟考核的,经报省技能中心同意确认后实施。
2.如遇重大政策变动、认定许可调整及不可抗拒原因,我们将及时调整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符老师:0577-86699063、13566293919
梁老师:0577-86699063、13736751268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仁楼D308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指南.pdf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信息汇总表(团体报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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