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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7 来源:护理团委 作者:

为培养我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我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温医党委〔2009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护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其团队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创新性研究或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均可申报;

2.课题要有创新性,要凸显专业特色,技术或方案可行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课题可以是学生单独完成,也可以是学生合作完成;

4.课题负责人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专业背景、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需在课题立项后一年之内且在课题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研究工作;

5.每人以课题负责人最多申报1项课题,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课题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6.各申报课题指导老师为1-2人,且第一指导老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每位导师最多指导2项课题。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立项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2023年护理学院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和《2023年护理学院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信息表》报送至护理学院团委办公室。护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评审、择优推荐。课题具体申报分配名额如下:院级大学生科研资助立项课题为30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课题为10项。

2项目负责人41日前将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纸质版交至7c206-2夏老师处电子版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信息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033179584@qq.com

3.申报材料命名方式如下: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完整名称》

四、立项管理

1级自然科学类、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类资助课题分别给予500/项,社会科学类资助课题给予300/项的立项资助。

2.获得级资助的课题在1年内需完成主要研究活动并上交课题结题报告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审核。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可获得全额资助经费:以学生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以学生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一个;获1项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学生项目负责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2位)。通过结题验收但未取得相关研究成果可获得50%的资助经费。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99118





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团委

2023317  


附件:

附件4:2023年护理学院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信息表.docx

附件3:2023年护理学院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1: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docx